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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借故迟迟不同意订工程承包合同。G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就已竣工验收部分结算

建设单位最终确定G施工单位中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要求G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借故迟迟不同意订工程承包合同。而后,建设单位书面函告G施工单位“将另行落实施工队伍”。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G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就已竣工验收部分结算,并赔偿损失,G施工单位各项要求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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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5 热心网友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1、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资格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资格包括:建筑单位、安装单位、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农村个体经营户。全民所有制组织之间,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全民所有制组织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个体户与全民、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都可以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工程名称和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栋数、结构、层数、面积、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批准文号等;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工程造价;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及进场期限;双方相互协作事项;违约责任;奖励条件。  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形式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承包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记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依法签订后,应将合同副本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经办银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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