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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给补偿,房产证之类的证明,每次去要手续,至今我还没有任何手续呢。用法律的程序要求他们赔偿

我租了一处门市,是一个街道办事处的门市,然后租的时候说是一年一签合同,租了之后,区政府要用这件房子,然后要收回,我是做超市的投资比较大,他们不给补偿,想让我无条件搬走,最后没有达成协议,2月份开始使用的,到现在还没给我出具房产手续,房产证之类的证明,每次去要手续,起执照他们就一拖再拖,至今我还没有任何手续呢。我想问下,用法律的程序要求他们赔偿,有可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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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0 热心网友

    房屋买卖应当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拿到房产证。 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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