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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口头承诺没有写进合同里,说转让费是我们自愿给给上家的跟他现在也没关系.但是如果没有房东口头上的保证和签两年合同防止拆迁的承诺,我该怎么维权.

从别人手中花两万块接手了一个门面,房东是二手房东,因为房子是老房子,接之前就担心会拆,但是二房东口头上承诺不拆,如果拆了会赔偿转让会给我们,只是口头承诺没有写进合同里,合同时间为两年,但是时间还没到一年就听说这里要拆迁了,去找房东问情况,房东不承认口头说的话,说转让费是我们自愿给给上家的跟他现在也没关系.但是如果没有房东口头上的保证和签两年合同防止拆迁的承诺,我们就不会接手,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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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当事人没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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