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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签订3年期限的协议是否有效?我家拆后的实际安置面积为300平方米,可否要回200万在3年中的利息?

大律师您好:因拆迁,我家在2009年.8月与有关房产开发部门签订“实物安置”与“临时房补贴”协议,期限3年。现到期后,他们不能如约交房。在这过程中我发现如下问题,想请教大律师:1、一次性签订3年期限的协议是否有效?2、临时房补贴规定,每月每平方米为8元,我家拆后的实际安置面积为300平方米,但我实际拿到每月补贴为:1920元,少了60平方米的补贴,是否合理? 3、我原私家房产结算的总价为200万元,可否要回200万在3年中的利息?4、现在他们不能如约交房,临时房每月的价格补贴,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以提高到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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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那么,国家对于住房补贴有什么规定,,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国家对于住房补贴有什么规定  国家现行住房补贴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实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住房资金转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因此,财政资金转换问题必须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实,各级财政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可按一定的基数核定,转换成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增发住房补贴后,居民购买经济实用住房,要与现行规定的职工购买房改成本价住房相衔接,即在两种情况下,购买同样条件的住房,个人支付的房款大体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销多些。  对于企业的住房补贴,首先是停止无偿分房,其次是联系房价增发补贴。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工资水平高(即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到位)的企业,可不增发补贴;工资水平一般,资金转化到有困难的企业,应在调整工资结构和增加工资时,逐步体现补贴因素;对困难企业,在效益好转时,再予考虑。  二、如何提取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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