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土地 > 我是兰溪的.就有关农村安置住宅基地(为划拨地)的两个户主签订了宅基地转让合同(合同上有主签合同人两个儿子的签名和中间人的签名)请问我现在想把两证转为我的名下.该如何办理为好?

我是兰溪的.就有关农村安置住宅基地(为划拨地)的两个户主签订了宅基地转让合同(合同上有主签合同人两个儿子的签名和中间人的签名)请问我现在想把两证转为我的名下.该如何办理为好?

律师:你好!我是兰溪的.就有关农村安置住宅基地(为划拨地)转让一事请教一下.我是2001年6月份下岗的原企业人员.于2003年9月24日我以12万元的转让费与一农村安置住宅基地(为两个户主的.共计73.08平米)的两个户主签订了宅基地转让合同(合同上有主签合同人两个儿子的签名和中间人的签名).当年我出资在该地块上建造了243.60平的住宅房.2004年6月29日以两个户主的名义办了土地证和房产证.两证办好后.两个户主都陆续去世了.请问我现在想把两证转为我的名下.该如何办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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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7 热心网友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 首先,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转让市场,但在进入前,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入转让市场。 其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转让房地产,应当符合: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另外,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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