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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1年在农村买了一块宅基地,当时村里领导和户主都同意了,而且签订的有合同,我也没去过户。

律师您好,我2001年在农村买了一块宅基地,当时村里领导和户主都同意了,而且签订的有合同,具体是永久转让给我,我也没去过户。现在户主说,想收回去,也不会赔给我钱,我该怎么办。这块宅基地我也没盖房子,目前还空着,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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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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