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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0年结婚,村里传达的信息是我们出嫁的户口没转的也没有拆迁安置费,不管什么都是按国家规定交纳的

我是河南信阳市人,于2010年结婚,老公是四川成都的,我们一直在外地打工。婚后户口也没转,一直在原籍。现在老家要修水库,村里传达的信息是我们出嫁的户口没转的也没有拆迁安置费,本人觉得很不合理:本人是农村户口,地也在老家,保险费、医疗费、不管什么都是按国家规定交纳的,计划生育也是响应国家号召的,现在这样对我们,我们很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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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通常情况系,如果离婚后双方打成协议能够分割共同财产的,就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去民政局进行登记即可,在进行完离婚登记后,可以依照下列程序将户口迁出到原籍: (一)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二)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三)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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