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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入住就发现房子漏水,所以维修基金不同意拿钱维修,他既不同意拆花园又不同意拿钱来维修

2004年买的商品房,2005年入住就发现房子漏水,现在3间房漏的不堪入目,墙上的涂料全部脱落露出砖头,衣柜里东西全部发霉坏掉。我的房顶被楼上屋主弄了个花园,所以维修基金不同意拿钱维修,楼上屋主也不愿意出钱维修,我自己找人修了几次都无果,现在房子越漏越严重,这些年一直都在找楼上屋主协商,他既不同意拆花园又不同意拿钱来维修,我该找哪个部门反应,谁能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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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中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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