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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和房产商签订购房合同,按揭相关费用,房产证费用。经了解房子属于集体土地,开发商不同意

2006年和房产商签订购房合同,交首付,按揭相关费用,房产证费用。入住5年,开发商说无法按揭,要一次性收余下的房款。经了解房子属于集体土地,就无法买卖。我和开发商协商要不就按无本的价格补余款,开发商不同意,说要不一次性补余款,要不无息退还原来所收款项。现在无法协商,开发商已经给停电三年了,恳请给予帮助,谢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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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G 热心网友

    开发商自身有问题的话,可以投诉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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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热心网友

    房产证得到之前房屋产权属于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房屋产权才是业主。 房产证: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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