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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村委会盖章的房屋买卖协议和宅基地过户手续.2012.7.23他儿子起诉我和她母亲,事实和理由如下:其买卖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本人因符合村委会关于村民买房条件,于2000年1月买本村村民的平房,有村委会盖章的房屋买卖协议和宅基地过户手续.2012.7.23他儿子起诉我和她母亲,事实和理由如下:"被告郭X是二原告的母亲,1983年二原告的父亲张X,母亲郭X经有关部门同意在丰台区榆树庄东老庄69号建北房三间,1987年原告出资建西房两间,父亲于1988年去世,后来二原告从该院搬出居住,于2000.1.31被告郭X私自将院内房屋以四万远的价格卖给被告高X,二被告房屋买卖行为侵犯了二原告合法的财产权益,是一种无效处分行为,其买卖合同应属无效合同,为此二原告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原告提交的证据有房屋买卖协议、股权证、和一家四口的关系证明。原告会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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