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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付了定金,有法律效力一切以此为据了吧?在合同中没有关于地下储藏室的事项,储藏室是自——南京

我签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付了定金,有法律效力一切以此为据了吧?在合同中没有关于地下储藏室的事项,储藏室是自然成了买方的呢?还是仍是卖方的呢?房产证上没有储藏室,就是说储藏室没有权证,要是另卖而买房人不买,那如何再卖他人?地下储藏室是可以和房产分开处理还是一定连着房产走呢?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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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签订了合同当然是以双方的约定为依据。如果储藏室是和房屋连在一起的话,自然是一起买卖,如果是独立产权的,也就可以单独买卖。如果这个本身没有产权,就不存在可以买卖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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