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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自己的商铺呢?会不会承担一些经济赔偿责任呢?那么我有多少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呢?

我的商铺是前年租给一个商家的,年底到期,在合同中注明了商家享有优先租赁权。请问各位律师朋友,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自己的商铺呢?这个商家当时是给了上一个商家8万的转让费才打下了这个铺子,如果合同到期我收回商铺,会不会承担一些经济赔偿责任呢?比如说他投入的装修和设备等等费用。如果他起诉我,那么我有多少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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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 热心网友

      房东就同一房屋签订多份租赁合同的,如果合同均有效,各承租人都要求履行合同的,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首先由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优先取得租赁权,如果都没有占有该租赁房屋,则由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优先取得租赁权,仍然无法确定的,由租赁合同成立在先的承租人取得房屋的租赁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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