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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上签订如果延期交房,是不是应该按照房屋的日租金上浮最多三成来缴纳?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么?

房屋买卖合同上签订如果延期交房,需要支付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五一天的违约金,房价为70万,所以违约金是350元天,这个金额符合法律规定么?违约金是不是应该按照房屋的日租金上浮最多三成来缴纳?另外延期交房一个月后,我父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和买方以及中介签了交房约定协议,协议里签的违约金是从签订之日起按1000元天来缴纳违约金,这份协议没有我的签字,我是房主,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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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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