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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并交了一万元定金用于认购两套商品房,没签合同。请问我能否维权?

你好,我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并交了一万元定金用于认购两套商品房,并在协议约定的最后一天去签定合同,但开发商提出合同不能按实际购房款的金额填,他们要求合同少填一部分金额用于“省税”,但由于本人认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导致未能协商一致,没签合同。第二天开发商打来电话说可以按照我的要求让我去签订合同但是我不想签合同了要求返还定金,对方拒绝,请问我能否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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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8 热心网友

      在交定金时如果约定了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可以要求开放商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如果期限届满开发商仍未签订合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开放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签订合同。   如果未约定签订合同的期限,随时可以主张对方签订合同(书面主张),但需给开发商必要的准备时间,期限届满后开发商仍未签订合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与您签订合同。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四款“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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