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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授权书未进行公证处公证,对方是否可以要求我们继续履行协议完成收购?如果我们拒绝是否纯在法律风险?

你好,我公司准备全资收购另外一家有限公司100%股权,但签署收购协议后发现对方公司由某代理人个人签署协议(文件显示代理人跟被收购公司毫无关系)只提供法人和股东的一份签字授权书加盖了公司公章,但此授权书未进行公证处公证,我方觉得风险较大,拒绝了收购,想取消此收购协议(收购协议双方都是个人签署,我方为公司某股东,对方为此代理人签署),想请教,对方是否可以要求我们继续履行协议完成收购?如果我们拒绝是否纯在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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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0 热心网友

    流程为: 第一、成立股权收购专项工作组,开展初步调研,确定股权收购的目的,选择股权收购的意向目标公司,起草、洽谈、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第二、成立调查小组,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 第三、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分析、论证股权收购在经济、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防范各种风险; 第四、委托可靠的资产评估价格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及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第五、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 第六、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第七、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企业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股权收购时还需要注意防范一定的风险,这不仅能够避免收购失败,更可以保护本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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