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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般无奈之下买受人同集体土地所有人达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请问出让人和委托拍卖人是否违约,买受人是否可以享用合同约定的包干过户费用?

就是因为这部分集体土地导致拍卖标的物迟迟不能移交,并且不能办理土地过户;合同约定由拍卖方从成交价款中拿出约定的费用包干办理土地过户,万般无奈之下买受人同集体土地所有人达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并办理土地过户,过后出让人仅仅承认了部分费用,请问出让人和委托拍卖人是否违约,买受人是否可以享用合同约定的包干过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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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划拨地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国家,拆迁补偿中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只补偿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 2、出让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原受让人,拆迁补偿中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   出让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具有固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在这个期限内,土地可以自由买卖。   划拨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很少或不支付土地出让金,一般没有固定使用年限,转让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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