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交易过户 > 上海过户流程 > 但朋友夫妇以工作繁忙为由未与我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下面是所有权人及共有人的签字日期落款.之后我多次要求朋友夫妇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是否能赢得该处房产?

但朋友夫妇以工作繁忙为由未与我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下面是所有权人及共有人的签字日期落款.之后我多次要求朋友夫妇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是否能赢得该处房产?

我于08年12月26从朋友处购置一处二手房产,当日付清房款,但朋友夫妇以工作繁忙为由未与我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先给我写了一张条子,内容是他于当日收到我的购房款,房屋具体地址,下面是所有权人及共有人的签字日期落款.之后我多次要求朋友夫妇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至今两年快满,朋友夫妇依旧以各种原因不肯配合办理.如果我起诉的话,我手上的条子是否起合同作用?是否能赢得该处房产?望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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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5 热心网友

    房产过户的材料准备主要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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