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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只公证不过户有哪些风险?-上海

本人通过公证委托加上他项权证的方式购买二手商品房,暂时不去过户,以避开限购政策影响和高额税费,这种做法存在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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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6 热心网友

    这种做法可能出现“一房二卖”,可能涉及“阴阳合同”、“阴阳条款”,非常容易出问题。发生“一房二卖”时,一般情况下,谁先办理过户手续拿到房产证,房子就是谁的,公证委托和《房屋他项权利证》都不足以对抗不动产权属证书。设计这种方法的人可能认为尚处于抵押的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在一些城市也的确如此,但并非绝对。房主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把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后,虽然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抵押权仍然存在,可购房者也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届时房主可能构成根本性违约,需要返还全部购房款,甚至加上违约金,但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以及把钱花光无钱可赔的现实可能,对购房者并没有足够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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