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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的合同上写的土地使用年限是2010.7.5-2050.2.11,但是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是70年啊,我的合同上住宅使用年限是50年和我的

1、上星期买的新房子,签的合同上写的土地使用年限是2010.7.5-2050.2.11,但是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是70年啊,这个是怎么回事?2、住宅使用年限和房屋产权是不是一个意思?我的合同上住宅使用年限是50年和我的土地使用权的时间是不是有冲突?一个是50年,一个是40年.这个问题十分不清楚,麻烦解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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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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