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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偿还。对方同意将土地20亩的使用权转让与我,协议是写的是“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 想要回土地

在99年,邻居欠我一万元,无力偿还。经双方协议,对方同意将土地20亩的使用权转让与我,按照当时承包的价格每亩1015元承包,期限为29年。总计是20300元,对方同意扣掉原欠的一万元,同时利息也免除了,这样我又付给对方10300元。现金结算 。种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各种摊派 农业税 养地基金。。。)均有我来承担。协议是写的是“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 。想问一下他现在说是用土地抵债,想要回土地,可以吗?如果要回去我剩下的19年的承包费是不是他还要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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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8 热心网友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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