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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跟我嫂子结因为互相脾气不相投经常吵于去底协议离当时到公证处公正财产分割.我哥婚前有房产一按揭)公证处将该房产按照市场价减去尚未付清房款的一半给女方.后来我哥听别人说婚前财产要在婚后8才属于夫妻共

我哥哥跟我嫂子结因为互相脾气不相投经常吵于去底协议离当时到公证处公正财产分割.我哥婚前有房产一按揭),没有其他财产,公证处将该房产按照市场价减去尚未付清房款的一半给女方.后来我哥听别人说婚前财产要在婚后8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是否有这个说如果有这个说法的他们还有办法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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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0 热心网友

    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我国《婚姻法》有如下规定: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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