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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8号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订协议,该开发商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我的订金能拿回吗?

今年3月28号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订协议,并且交了10万元首付款,后来发现协议中有很多条款不明细,要求开发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被拒绝了。该开发商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我的订金能拿回吗?能得到赔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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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热心网友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发证——公示 1、申请:开发企业向市场股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受理:市场股出具受理通知书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 3、初审:市场股初审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 4、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5、发证:由主要领导签发后送达; 6、公示。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证; 3、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达25%的比例; 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6、商品房预售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 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7、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8、物业管理合同。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县房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登记备案 申报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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