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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领导把他的第二套房号转让给我,之后再把房产过户给我,照他说的做又怕交钱的发票写的他的名字

我的领导把他的第二套房号转让给我,但是领导说交首付的时候必须写他的名字 ,之后再把房产过户给我,这合适吗我有点担心 ,因为我的首付钱全都是借来的 ,不这样做又破领导说我不相信他,影响到我的工作,照他说的做又怕交钱的发票写的他的名字,万一他以后说是他交的钱 我该怎么办 请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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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纠纷除通过诉讼或由相应的行政机关处理外,对因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和拆迁等方面引发的纠纷,还可以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或发生纠纷时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解决。根据仲裁条款或协议约定,提交给仲裁机构裁决。但是,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争议;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7.驻军内部的房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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