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万科紫台小区属于“配建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那么,请问,该小区分批交付导致很多配套无法正常使用,在配套设施未完善期间是否适用20%的减免规定,谢谢。[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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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万科紫台小区属于“配建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业主大会成立前,因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的原因,造成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未能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服务费用应减免20%,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给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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