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安置房免营业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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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房是普通住房且面积没有超过144平米,就可以依法享受免征营业税待遇。安置房需要5年的时间才可以进行过户,过户前还需要办理土地证才可以拥有全部的产权。如果需要过户,那么就需要缴纳以下的税费:买方应缴纳税费如下:1、 契税:房款的1.5%。2、 交易费:3元平方米。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4、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卖方应缴纳税费:1、 交易费:3元平方米。2、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4、 土地增值税:按照房管局评估价总额的3%5、营业税:普通住宅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营业税,满5年免缴。非普通住宅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缴纳全额营业税,满5年以上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营业税。6、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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