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客房产问答 > 物权法所有权

为您找到“物权法所有权”相关问题

  • 房屋所有权如何转移

    答: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边房屋转让直接到房产局去转让就可以了。

  •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答: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借名买房被强执时购房人有房屋所有权吗

    答: 因借名买房需承担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时,不能因此否定剥夺其对案涉房屋享有的财产权利。案件:辽宁中集哈深冷气体液化设备有限公司、徐某欣、曾某外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2018)辽民终211号关于中集哈深公司主张“房产代持协议的效力无论是否真实,目的都是规避限购政策,行为目的及方式均存在不正当性,具有法律上的可非难性”,首先,限购政策为房地产市场的行政调控管理手段,非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徐某欣占用了曾某外的购房资格,曾某外即失去了购房资格,并不会导致本地区限购政策的落空,并不损害公共利益。其次,案涉房屋的房产代持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形成于中集哈深公司与大庆庆然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以及与曾塞外的保证合同之前,并不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形。因此,徐某欣因借名买房需承担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但不能因此否定剥夺其对案涉房屋享有的财产权利。

  • 房子是以物权法还是婚姻法

    答: 这个也要看实际情况,如果说两个人是因为离婚而要分房子,那这个也需要按照婚姻法来进行分割,同时也需要看以物权法。离婚分房子会涉及到很多方面,首先还是要看房子的产权,如果说房子本身就是夫妻一方在结婚之前购置的房子,婚后房产证上面依旧还是写的是个人的名字,那这种肯定就属于个人的房产,就不需要分配房子了。但如果是结婚之后共同购买的,这种就属于共有财产,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分配房产,但具体如何分配也可以参考当初买房支付的房款,可以根据相应的比例来分配。

  • 房屋所有权证在网上怎么查询

    答: 你好!只有房管局才可以查询的。

  •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几种

    答: 房屋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只有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才能依法对房屋进行处分等行为,那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几种?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 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依法建造房屋; (2)依法没收房屋; (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二) 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因法律行为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 (2)房屋赠与; (3)房屋相互交换。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发生效务,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时间 (一)过户后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屋过户后取得所有权是最常见的所有权取得的时间。 (二)过户前取得 (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2)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3)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房屋所有权的消灭 房屋所有权的消灭,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原房产权利人失去对该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引起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有如下几种: 1、房屋产权主体的消灭。如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以及法人被终止而导致房产成为无主财产。 2、房屋产权客体的消灭。包括自然灾害、爆炸、战争等引起房屋的毁灭以及自然损毁等。 3、房产转让、继承等引起原房产权利人对该房产权利的消灭。 4、因国家行政命令或法院判决而丧失。如国家行政机关对房产所有权人的房产征用、征购、拆迁等,除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外,原房产权利人的权利因征用、征购、拆迁而丧失。又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将一方当事人的房产

  •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是什么意思

  • 房屋所有权证是不是房产证呢?

    答: 很多人对于房产证的概念很模糊,搞不清楚房屋所有权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两者之间又有什么联系。其实房屋所有权证是产权人拥有房屋产权的少有凭证,而房产证则是房地产权证的简称,是能看出该房屋的土地信息,而房屋所有权证只是说明该房屋的性质,不能看出土地信息。也许还是无法理解两者的不一样,我们可以做出一些比较.

  • 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

    答: 1、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 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2、使 用权,释义为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 用权。 3、从民法关于所有权的相关原理来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使 用权是实际利用的权利。所有权人与使 用权人并非必然是同一主体,因为通过一定的契约,非所有权人也可获得使 用权 4、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来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共同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七条明确要求买卖双方应对楼宇屋面使 用权的归属作出约定。那么,只要开发商与业主能够协商一致,开发商就完全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取得楼宇屋面的使 用 权。

  • 公房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什么性质的?

    答: 公房的土地与房屋所有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性质的:对于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人,可以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但是对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只有卖出时)转让权。1、土地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 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可以依法转让。也就是说,当你购买或租赁城镇的商品房或租赁房时,你只有房屋所有权;对于土地属于国家全民所有,房产权利人对于土地只有规定年限的2、房屋所有权是对于购买具有房屋所有权商品房、二手房而言的:房屋所有权,又叫不动产所有权(原来是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从2015年3月1日起开始启《不动产权证书》),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有哪些?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怎样确定的?

    答: 一、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

  • 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区别?

  • 房屋所有权证是房产证吗

    答: 所有权是指产证上面所有的产权人,如果要抵押或者出售产权人都必须同意签字才能够进行交易的,如果产权人不能够到现场签字那也需要委托书

  • 房屋所有权证换领不动产权属证,没有土地证能够换领吗?

    答: 一、二手房屋交易需要手续?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 买房子所买的是居住权还是所有权?

    答: 我国对房屋的所有权有规定,对于房产来说,产权所有人拥有房产的产权,直至房屋完全毁灭之前都是归产权所有人的。因此,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其实买的就是所有权。

  • 使用权房如何改为所有权

  • “房地产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有什么不同?

    答: 现在颁发的《房地产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统一制作的房地产产权凭证,两者主要区别是《房地产证》同时记载有土地资料和房屋资料,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统一进行登记。而原《房屋所有权证》则没有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

  • 买房资质过期影响房子所有权吗?

    答: 购房资质审核通过以后,有效期是30天,如果超过30天还没网签,那么需要重新提交资质审核,时间一个工作日,希望以上回答能帮上您。

  • 公房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什么性质的?

    答: 公房的土地与房屋所有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性质的:对于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人,可以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但是对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只有卖出时)转让权。 1、土地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 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可以依法转让。 也就是说,当你购买或租赁城镇的商品房或租赁房时,你只有房屋所有权;对于土地属于国家全民所有,房产权利人对于土地只有规定年限的 2、房屋所有权是对于购买具有房屋所有权商品房、二手房而言的:房屋所有权,又叫不动产所有权(原来是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从2015年3月1日起开始启《不动产权证书》),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 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答: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享有的占有,利用,利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问答专家推荐

相关小区推荐

  • 绿城百合公寓(北区)

    房山-阎村 23967元/平米

  • 天恒乐活城(北区)

    房山-阎村 21723元/平米

  • 京通苑阳光华苑

    朝阳-管庄 43435元/平米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