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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将自有商品房转让,尚未办理房产99房产开发商开据的房款收据缴款人未该朋友妻其后签订的临时购买合同上买方未该朋据称该朋友私下自己...
答: 房地产转让以下情形无效: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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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新政出来后个税我不是太明白,我想问一下非普通住宅指的是什么房子,我买的是中低价商品房,它属于非普通住宅吗。——南京
答: 你好,中低价商品房属于保障性住房,满5年后即可上市交易,类似于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指的是面积在144平米以上,或者容积率在1.0以下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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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购买满五年的中低价商品房,外地人,纳税证明都符合购房条件,首套房,可以按3成首付贷款吗?——南京
答: 您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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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奶奶有一张南京双和园小区中低价商品房的房票,是她的名字,请问我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这套房子吗?——南京
答: 您好,如果您奶奶的房产属于可以买卖的房屋范围,您又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可以购买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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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下如果购买了中低价商品房,可不可以做公积金贷款?当中低价购房合同是两人名字时,交房后办理房产证时可不可——南京
答: 可以公积金贷款,两人名字必须是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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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中低价商品房可以买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南京
答: 如果是新房的话,可以买的,因为新房限价,一般来说中低价的房子反而比较抢手,很难买到;如果是二手房的话要慎重考虑,中低价二手房一般会存在一定的瑕疵。感谢您的咨询,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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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河西新区中低价商品房地块项目(双和园二期)的销售基准价定为4520元平方米。什么时候可以购买?——南京
答: 中低价商品房一般只有特定人群才有资格购买,不对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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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买一套中低价商品房请问跟买普通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南京
答: 您好,简单的来说,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是要向政府作申请,达到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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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买的是中低价商品房,我和我朋友两个人买的,朋友占产权的5%,现在想把他这5%转到我的名下,请问要走什么样的程序,如何办理产权证...
答: 您好,这个情况只能按照房产交易来办理。这一程序没有太多的特殊,需要双方到房产局办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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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家拆迁,按拆迁合同约定可以以优惠价格买回当时拆迁同等面积之中低价商品房,想转让给我,请问这样的房子可否买卖?——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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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购买满五年的中低价商品房,外地人,纳税证明都符合购房条件,首套房,可以按3成首付贷款吗?——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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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是我爸爸的名字,我们要的是中低价商品房,我想问的是买中低价商品房的钱都是我出可不可以在买到的中低价商品房的产权证加上我的名子。
答: 你想说的是限价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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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2007年老房拆迁,因当时另有住房,未能购买中低价商品房,现有原因,原住房已出售,现可不可以再购中低价商品——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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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新政出来后个税我不是太明白,我想问一下非普通住宅指的是什么房子,我买的是中低价商品房,它属于非普通住宅吗。——南京
答: 你好,中低价商品房属于保障性住房,满5年后即可上市交易,类似于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指的是面积在144平米以上,或者容积率在1.0以下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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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因住房拆迁获政府给予的中低价商品房申购指标一个,但拆迁补偿款不够购买此房,请问我能否用我的公积金贷款来购——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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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下如果购买了中低价商品房,可不可以做公积金贷款?当中低价购房合同是两人名字时,交房后办理房产证时可不可——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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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将自有商品房转让,尚未办理房产99房产开发商开据的房款收据缴款人未该朋友妻其后签订的临时购买合同上买方未该朋据称该朋友私下自己...
答: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中规定了房地产转让的主要程序:包括签订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后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最后核发过户单。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此外,还应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不按上述规定程序办 理的,其房地产转让或变更一律无效。 转让和买卖最大的区别恐怕还在范围上,转让的概念应该范围更大些,另,最重要的区别可能会在是否必然支付对价上面,买卖必然要支付相应的对价,而转让却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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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亲戚共买了套房,是南京市的中低价商品房,后来他一分钱也没有出,但是房产证上写了他和我的名字,现在我想去掉他的——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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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中低价商品房是什么概念??买这种房子存在什么风险吗——南京
答: 您好,就是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不得将经济适用房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不得办理除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以外的抵押;原则上满5年方可上市转让,还需向有关部门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而转让后,原购房家庭成员不得再次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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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教两个问题,谢谢! 1.购买的商品房按规定不可以使用公积金,是否可以将公积金提出来?如何提取? 2.购买政府限价的中低价商...
答: 1、可以,每年的3-5月份的上半月到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供贷款证明、借款合同,身份证明等。 2、根据南京市‘三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2003)1号文,目前购买中低价商品房必须具备以下5个条件:(1)2003年1月1日后批准拆迁,江南八区范围,按照市政府203号令(227号令)的规定,获得住宅补偿款尚未提现、购房;(2)补偿款金额在10万元(不含本数 )20万元(含本数)之间;(3)本市常住人口;(4)拆迁范围内统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一年度全市平均收入标准以下;(5)除拆迁范围以外,在本市无其他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