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客房产问答 > 关于装修的规范

为您找到“关于装修的规范”相关问题

  • 小区设计时有没有关于中老年人特别要求的规范,?

    答: 国家还没强制规定。

  • 物业费交了可以要求退还吗?关于物业费纠纷的法律处理?

    答: 一、法律关系问题在业主购房及居住过程中,出现的主要当事人有:业主(购房人)、开发商、物业公司,存在的法律关系有: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前期选聘及物业交接管理关系、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与房屋维修法律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及业主之间因相邻产生的相邻法律关系及因侵权等产生的其他法律关系。虽然在同一主体身上可能产生多个法律关系,如业主也是购房人,与物业公司产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与开发商产生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与其他业主产生相邻关系,但需明确的是这些法律关系之间是彼此独立的,因此,主体权利义务的承担是不能混淆的。但在物业管理收费实践中,却经常出现主体混淆,归责错误的现象:业主极易将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混为一体,或将其他业主对自己的侵权理解为是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善;而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也出现越权管理,责任区分不清的情况。上述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当事人对下面两大法律关系没有清楚的认识,将非物业公司的权威归责于物业公司身上。(一)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在《物业管理条例》颁布以前,存在开发商对小区物业管理的情况,但由于开发商作为建筑单位,专业技能缺乏,不利纠纷的解决。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的物业管理活动需由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根据该条例颁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进行了进一步规定,将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分为一、二、三等级,物业公司需根据自身的资质实施对不同类型小区的物业管理。因此,目前除部分以前开发的小区还存在由开发商的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的情况外,大多数小区的物业管理,是由有相应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的。在前一种情况下,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作为开发商的一个部门,与开发商是从属关系,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对外的所有活动均需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但在后一种情况下,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分别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在小区的管理活动中,物业公司应对自己的行为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由于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之前,小区的物业是由开发商选聘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当开发商将小区交由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管理时,下列现象就极易出现:业主将开发商的责任转嫁到物业公司的身上,以存在问题为由拒绝缴纳费用;而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也错误理解了自己的权利义务:物业公司在业主入住时提出不交物业费不给房屋钥匙;开发商将应退还给业主的购房款充

  • 有人知道关于月子会所装修设计的要求有哪些?

    答:   月子会所装修设计的要求;   一、要对月子会所的经营流程熟悉掌握。对新生儿妈妈的产前产后的功能使用须有合理的空间规划设计,对新生儿妈妈的产后对环境的敏感性有基本的常识知识。这样才能对月子会所的装修做得更好更完善。   二、在装修时要对取材非常重视。对材料的选择、把关要求严格,质量、品质要有保证,没有甲醛、异味等各方面污染。等装修完成后,会请专业机构进行测试,只有测试合格以后才会让客户入住,给客户一个安心的入住环境。   三、装修要从人性关怀入手,营造舒适的环境空间。为新妈妈及新生宝宝提供超高品质的专业产后恢复和照护服务人性设计。 ??会所设计从公用区的培训室、卫生间、婴儿护理区、餐厅、房间的规划设计,均考虑舒适的功能与温馨的视觉感受。   四、不同套房的设计要反映独特性。可为房间设定不同的主题风格,美式田园、新古典、现代中式、现代主义,为新妈妈提供高雅舒适的养生需要。

  • 关于定额的换算_关于定额的换算 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你广西定额应该也是可以换算的吧,那么这就是在套价时,输入相

    答: 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你广西定额应该也是可以换算的吧,那么这就是在套价时,输入相应的厚度,你的软件也应该与图片相同或相似。及在选择相应的子目后,就会有对话框供你输入,否则也可以在相应的子目下的标准换算中输入。       “真没有这个 所以才来问标准换算里面只有总厚度20换算成多少 没有分两个配合比砂浆的厚度来换算 我在人材机里面看到的含量应该是考虑了损耗 所以含量应该也不能修改.这该怎么办”可能定额规则就是按总厚度调整,或者调整后还有其它方式处理,很遗憾我没有你当地定额规则,也只能算是瞎说了吧。

  • 关于铺复合地板对地面的要求有哪些?要多久后才能铺强化复合地板?

    答: 复合地板安装比较简单,但地面基层一定要平整,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地面找平!步骤:地面找平、地面晾干、清扫地面、撒防虫药剂、铺防潮垫、最后安装地板。

  • 关于同层排水的设计是否属于建筑设计规范

    答: 是的,这个成本是比较高的

  • 【关于户型改造的问题。 】本项目销售近尾盘阶段,目前所余户型,大面积顶层复式所占比例近85%,公司要求今年10月以前清

    答: 把平面图上传来看看?我个人认为,有一定的难度,但并不是不可能的事,看看图纸,原来的平面图的结构如何,还有你手中掌握的施工能力情况,营销费用不投入,施工方面有没有困难?

  • 咨询一下关于物业费问题,前几年我每年都会按照物业公司要求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的不作为

    答: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物业费交了可以要求退还吗?关于物业费纠纷的法律处理?

    答: 一、法律关系问题在业主购房及居住过程中,出现的主要当事人有:业主(购房人)、开发商、物业公司,存在的法律关系有: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前期选聘及物业交接管理关系、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与房屋维修法律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及业主之间因相邻产生的相邻法律关系及因侵权等产生的其他法律关系。虽然在同一主体身上可能产生多个法律关系,如业主也是购房人,与物业公司产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与开发商产生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与其他业主产生相邻关系,但需明确的是这些法律关系之间是彼此独立的,因此,主体权利义务的承担是不能混淆的。但在物业管理收费实践中,却经常出现主体混淆,归责错误的现象:业主极易将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混为一体,或将其他业主对自己的侵权理解为是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善;而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也出现越权管理,责任区分不清的情况。上述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当事人对下面两大法律关系没有清楚的认识,将非物业公司的权威归责于物业公司身上。(一)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在《物业管理条例》颁布以前,存在开发商对小区物业管理的情况,但由于开发商作为建筑单位,专业技能缺乏,不利纠纷的解决。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的物业管理活动需由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根据该条例颁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进行了进一步规定,将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分为一、二、三等级,物业公司需根据自身的资质实施对不同类型小区的物业管理。因此,目前除部分以前开发的小区还存在由开发商的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的情况外,大多数小区的物业管理,是由有相应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的。在前一种情况下,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作为开发商的一个部门,与开发商是从属关系,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对外的所有活动均需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但在后一种情况下,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分别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在小区的管理活动中,物业公司应对自己的行为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由于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之前,小区的物业是由开发商选聘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当开发商将小区交由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管理时,下列现象就极易出现:业主将开发商的责任转嫁到物业公司的身上,以存在问题为由拒绝缴纳费用;而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也错误理解了自己的权利义务:物业公司在业主入住时提出不交物业费不给房屋钥匙;开发商将应退还给业主的购房款充

  • 物业费交了可以要求退还吗?关于物业费纠纷的法律处理?

    答: 一、法律关系问题在业主购房及居住过程中,出现的主要当事人有:业主(购房人)、开发商、物业公司,存在的法律关系有: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前期选聘及物业交接管理关系、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与房屋维修法律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及业主之间因相邻产生的相邻法律关系及因侵权等产生的其他法律关系。虽然在同一主体身上可能产生多个法律关系,如业主也是购房人,与物业公司产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与开发商产生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与其他业主产生相邻关系,但需明确的是这些法律关系之间是彼此独立的,因此,主体权利义务的承担是不能混淆的。但在物业管理收费实践中,却经常出现主体混淆,归责错误的现象:业主极易将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混为一体,或将其他业主对自己的侵权理解为是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善;而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也出现越权管理,责任区分不清的情况。上述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当事人对下面两大法律关系没有清楚的认识,将非物业公司的权威归责于物业公司身上。(一)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在《物业管理条例》颁布以前,存在开发商对小区物业管理的情况,但由于开发商作为建筑单位,专业技能缺乏,不利纠纷的解决。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的物业管理活动需由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根据该条例颁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进行了进一步规定,将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分为一、二、三等级,物业公司需根据自身的资质实施对不同类型小区的物业管理。因此,目前除部分以前开发的小区还存在由开发商的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的情况外,大多数小区的物业管理,是由有相应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的。在前一种情况下,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作为开发商的一个部门,与开发商是从属关系,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对外的所有活动均需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但在后一种情况下,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分别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在小区的管理活动中,物业公司应对自己的行为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由于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之前,小区的物业是由开发商选聘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当开发商将小区交由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管理时,下列现象就极易出现:业主将开发商的责任转嫁到物业公司的身上,以存在问题为由拒绝缴纳费用;而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也错误理解了自己的权利义务:物业公司在业主入住时提出不交物业费不给房屋钥匙;开发商将应退还给业主的购房款充

  • 急求一份关于室内现代简约风格的设计说明,要求:户型两室两厅,内容要精简,不要太复杂,谢谢了。

  • 寻求铁路安全或质量保证书 本人铁路职工!应上面要求写保证书 ,关于质量或安全的 希望各位

    答: 主要是以安全和规章制度 还有你作为公司一名员工 你会怎样去保证安全 做好你自己的事 你自己的什么事 详细写出来 你的责任范围 你所应当 当的责任 公司的那些规章制度值得你去遵守 必须去执行那些内容 你在公司的岗位 和你规章 有那些联系 除此之外 你的业务学习应该怎样把他完善 你应该怎么样去学习 对你有什么帮助 学习和不学习的区别在那里 还有你的个人生活 工作中 工作外的生活 如何去对自己的安全 和工作 负责 最后你的表态 最好格式是写1 2 3。。。。的方式写 那样写得多 如果不懂就下楼来问我 多写点 比少写点要强 但是不要把责任分得太清楚 清楚了 以后领导就会说 你没有按照你保证书里写的执行 你自己看着办吧 那个时候你就干瞪眼了 呵呵 我是你洋哥

  • 请问装修设计规范标准书怎么看?关于装修设计的书籍看什么?

  • 请问一般关于门窗设计要求有哪些设计方法?

    答: 门窗设计要求34料的一个媒体或者一个安装五金件的配套,许戈药酱一个螺丝钉后在上面他是一个比较不错的选择,我感觉它的设计还是比较新颖的地方,是6条,最少是一个定过一个两层设计专家设计还是比较完整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 请问装修标准关于国家规范是怎样的?幼儿园装修标准有哪些?

    答: 一、总则 1.0.1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 2.0.1住宅装饰装修 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2.0.2室内环境污染 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健康的氡、甲醛、苯、氨、可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基体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基层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三、基本规定 3.1施工基本要求 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 我按合同约定日期去收房,但开发商说按合同要求只需要帮我们支付在此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即可(合同中有关于延迟交房的解决方法,我不同意他们...

  • 请问一般关于122平一万装修有如何要求呢

    答: 122平一万装修我家的是一个一二六的事业,是一个顶层楼的阁楼,去年一个装修的简单,一个装修水电改造地面是一个楼下是一个两窝是一个复合地板经是一个地板,3号楼是一个8元平整,一个地产加上一个门,厨房卫生间是一共花了一个53,000元左右吧,他家设计还是比较新颖的,希望同学能帮助到你噢。

  • 请问一般关于地板采暖设计规范有哪些呢?

    答: 地板采暖设计规范今晚一定要增加一个楼板的承重,有的一个小区物业是一个相信,借助于一个技能会增加楼板的一个沉重,所以规定一个小区里不准做定了。超薄地暖最薄的是一个12毫米的最高层,几乎是一个没有影响的地方,区域管子,一个独立是一个供暖,一般是一个壁挂炉的安装时间是比较不错的选择。

  • 关于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你们了解多少?

    答: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GB50019-2003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暖通部分GB50038-94-200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工业锅炉房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9 《供热计量规程》 《辐射采暖技术规范》

  • 您好,我买的期房快要收房了,但开发商要求必须先收房再验房, 我觉得这样不合理,请问关于这块有什么法律或政策规定吗? 谢谢!——南京

    答: 你好,如果开发商要求先收房再验房的话,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那么,现在收房的时候,开发商提供这两书也是必备的收房要件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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