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客房产问答 > 借名买房怎样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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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名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答: 要注意购房的风险问题

  • 无购房资格借名买房的过户时法院应支持吗?

    答: 您好这种一般法律上比较难支持,基本看购房合同名字是谁的但是有资金来往的证明和聊天记录可能会有一定转机

  • 书面合同是“借名买房”的必要条件吗?

    答: 书面合同不是“借名买房”的必要条件。案件:商1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2017)京民申2338号北京高院认为:关于双方是否存在借名买房之合意问题,商1请求之基础系其与商2就涉案B102号房屋存在借名买房法律关系。结合全案证据,依据商1陈述,双方之间未形成书面合同,系就借名买房事宜达成口头协议,对借名买房问题,商2予以否认。而从现有证据分析,1997年7月11日,商2作为委托人向受托人商1出具委托书,委托书的内容明确具体,均指向代签购买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办理买房有关事宜。从后续的履行情况分析,商1作为受托人代商2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并履行了委托书中的相关义务。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名购买B102号房屋之合意,二审法院据此作出如上认定,法院不持异议。

  • 无购房资格借名买房的过户时法院应支持吗

    答: 如果过程中有一方故意隐瞒所造成的损失就会由隐瞒的一方承担大部分,法院不会予以支持的!

  • 士地确权属于我的,因本人外出务工被别人种,现因土地流转出租我能收到租金吗别人不给怎么办?

    答: 可以收租金,如果不给你 可以走正规法律程序。

  • 城中村房屋确权的目的是什么

  • 借名买房协议属于有效合同吗?

    答: 借名买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还需满足协议内容或形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等条件,合同才会生效。

  • 借名买房情形下购买人可举出哪些间接证据

  • 亲属间约定的借名买房协议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 对于亲属之间约定的借名买房协议,可通过购房票据、实际使用或控制房屋等客观情况来认定。案件:1.任某1、任某2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2017)京民申4182号北京高院认为:关于涉案房屋在任某4和王某之间是否形成借名买房关系问题,根据涉案房屋的来源、拍卖款的支付、房屋相关手续凭证持有、房屋实际使用、任某4和王某的往来等情况,一、二审法院确信任某4与王某之间借名买房一事具有高度可能性并认定该事实存在,具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任某1、任某2虽然对此予以反驳,但对于购房款由谁支付、任某4是否实际入住、购房手续和任某4证件为何由王某掌握等事实均不清楚,亦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佐证。一、二审法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并无不当。另,本案认定任某4和王某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并不否定(2004)固法执字第272-1号民事裁定书的法律效力。王某虽然违规以任某4的名义竞拍涉案房屋,但不必然导致借名买卖关系无效。任某1、任某2提供的涉案房屋欠缴物业费等证据,不能推翻借名买房事实的成立。

  • 我有一间二十平米的老房子能确权吗

    答: 由乡镇土管部门来核实你家的房屋有多少面积画好方位图,四方各挨哪家,这房有哪几个人住。这些都记录在房屋住户产凭证上,有村委会和乡镇土管部门公章。

  • 借名买房是否还行得通?房屋究竟归谁所有

    答: 曾几何时,炒房一度成为商人发家致富的捷径,房价的飞速上涨却演变为压迫普通民众的“新一座大山”,为了有效打击炒房和投机性购房等行为,遏制房价的非常态上涨趋势,让房屋回归真正的居住功能,限制部分人群的房屋购买能力,房屋限购令是当前国家出台的一项房地产调控政策,也是出于对市场中真正有需求一族的保护。借名买房现象在当今社会层出不穷,关于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问题,实践中争议颇多,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张三与李四曾于2015年签订了《房产代持协议》,双方约定将张三出资购买的一套房屋登记在李四名下。2018年,由于李四无法清偿对王五的100万元担保债务,王五遂以房屋登记在李四名下为由,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套房屋。听闻此讯,实际购房人张三随即依据《房产代持协议》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主张自己是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诸如类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认为,2010年4月1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授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措施限定购房套数。从本案中来看,张三在当时已有两套住房的情况下仍想借李四之名再行买房,其目的无非是想规避国务院和当地的限购政策,投机取巧,牟求额外不当利益。2019年11月8日施行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规章一般情况下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该规章的内容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在认定规章是否涉及公序良俗时,要在考察规范对象基础上,兼顾监管强度、交易安全保护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慎重考量,并在裁判文书中进行充分说理”。从《九民纪要》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宏观政策属于公序良俗的范畴,一旦合同违反国家宏观政策,也就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但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人们日常所见的“政策”都属于国家宏观政策。纵观我国最早颁布的《经济合同法》到《合同法》《民法总则》再到今年施行的《民法典》,对合同无效的规定,愈加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司法实践对合同无效的判定也更加谨慎。

  • 借名买房被强执时购房人有房屋所有权吗

    答: 因借名买房需承担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时,不能因此否定剥夺其对案涉房屋享有的财产权利。案件:辽宁中集哈深冷气体液化设备有限公司、徐某欣、曾某外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2018)辽民终211号关于中集哈深公司主张“房产代持协议的效力无论是否真实,目的都是规避限购政策,行为目的及方式均存在不正当性,具有法律上的可非难性”,首先,限购政策为房地产市场的行政调控管理手段,非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徐某欣占用了曾某外的购房资格,曾某外即失去了购房资格,并不会导致本地区限购政策的落空,并不损害公共利益。其次,案涉房屋的房产代持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形成于中集哈深公司与大庆庆然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以及与曾塞外的保证合同之前,并不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形。因此,徐某欣因借名买房需承担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但不能因此否定剥夺其对案涉房屋享有的财产权利。

  • 土地确权颁发什么证书?

    答: 土地确权颁发是土地确权证。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使用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内容的证书称为土地确权证。土地确权登记后,土地就等于有了身份证,以后就可以抵押贷款、担保、流转。

  • 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还能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吗?_扬州

    答: 可以,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法2113等规定,集体土地的承5261包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承包经营土地4102后,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出的,不发生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如果全家都1653迁出集体经济组织在城镇落户,原经济集体版组织没有户头的,才退出土地,个别权的户.

  • 农村户口迁出去,还能参与土地确权吗?_泉州

    答: 你好,这种情况是不行的

  • 土地确权必须得有农村户口吗?把户口迁移还能有地吗?_淄博

    答: 非农业户口不可以取得土地确权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 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还能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吗?_太原

    答: 可以,不发生土地权的变更。

  • 农村房子确权给发什么证

    答: 现在基本上农村都在进行农村房屋确权,确权之后会有政府部门颁布一个证书,这个证书的名称就叫宅基地使用权证,这个是全国统一的证书,有这个证书那就表明宅基地是合法建造的,而且等到后期政策越来越完善,还可以办理农村房屋的房产证,也必须要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进行土地确权的工作还是比较多的,需要对每一块宅基地进行丈量,对面积有疑问,那还需要重新丈量,必须要保证宅基地是合法使用的。

  • 土地确权完成后还能申请宅基地吗?_昆山

    答: 如果面积不足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申请;否则不可以申请宅基地。

  • 农村户口迁出去,还能参与土地确权吗?_金华

    答: 按拆过的村来看是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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