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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农村按人口分地合建的房产,但当时宅基地证只能写一个名,现这人已偷将原证转为房产证,这和法吗?

90年代由生产队按1-3人以下和1—4人以上两个档次人口分建房地,当时我们是以1——4人的档次分到120多平方的建房地,在98年的时候就4人合资建了一栋5层半的楼房,当时生产队发的房产证是宅基地证也只能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其余3人就不能写上去。到了今年10月份才发现宅基地证上写他名字的那人早在几年前就把宅基地证转为房产证并归他一人名下,请问他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他把房产证拿去银行做抵押贷款,我们还能追回自己的权益吗?要怎么做才能追回呢?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凌志阳 经纪人

    您好,这种情况呢,你必须结合当地的政策,您可以到当地的法律事务所去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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