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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业主在签了卖房合同后,再与别人签出租合同。该合同有效吗?

原业主在签了卖房合同后,再与别人签出租合同。 该合同有效吗? 新业主在过户后可否不承认原业主与租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由原业主承担)? 我在网上看到很多“买卖不破租赁”的说法,但这些说法都是租赁在前,买卖在后。而我这说的是:买卖在前,租赁在后。 我觉得(已签买卖合同后)原业主在搬出后,成功过户前,再与别人签租赁合同,是很缺德的行为(因为在这个时候,原业主可以不过滤租客是什么人,也不论正常租价该多少,只要有人还价就有“外块”收)。这样的行为我认为不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但我找不到相应的有关法律规定; 请回答者,除了发表自己的看法,最好能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内容给我。 先在此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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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双祥 经纪人

有效。在产权未转移之前是有效的。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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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双祥 经纪人

    有效。在产权未转移之前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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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泊 经纪人

    产权转移前合同有效,转移后后就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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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聪 经纪人

    出租的合同无效,你应该和租户一起去起诉原业主,那人实在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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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他的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是过户当日,因为你们的买卖合同上面没有说明房子是带租约出售的,所以你过户以后对房子有完全的处分权利,让租客去找和他签订合同的人,官司他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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