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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

我家住的地方遇到了拆迁,要建高速路,但这是2010年8月左右的事,到现在由于赔偿不合理所以一直没搬迁,没同意赔偿,请问我们的情况可以根据新拆迁条列来要求赔偿吗? 请各位大哥告诉我,如何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什么时候算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那规定是什么规定呢? 谢谢大家提供的信息,小弟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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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茆茆 经纪人

    拆迁许可证是许可证的一种,您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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