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留的房产问题

我阿姨是上海人,在八十年代去南通插队,在1993年根据单位的三一三三一原则,家庭出一份,男方女方单位各一分,男方单位占大头部分。家庭出的钱,女方单位出的钱全部交由男方单位,由男方单位负责买房,但是,其后单位给了一把钥匙,我阿姨和叔叔就入住了,给了一张购房证明,但是购房证明上的是其他人的姓名,是因为其他人当时买房后又退了的证明,没有更换证明,所以我阿姨手上的是他人的购房证明,现在男方的单位不存在了。男方现在也去世了,现在都不知道找谁?求高人帮忙,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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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申 经纪人

去找男方的家人,找那个男方当时单位的同事几个人,一起到建委去写证明,就行了,就是手续麻烦。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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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龙 经纪人

    找当时的公证人,一起去做公正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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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申 经纪人

    去找男方的家人,找那个男方当时单位的同事几个人,一起到建委去写证明,就行了,就是手续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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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锐锋 经纪人

    虽然现在男方的单位不存在了,应该还是可以找到原单位的归属编制的,建议您从这一点上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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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颂林 经纪人

    这个可以找下当时的当事人去公证处办理下公证事宜,问题不大,就是麻烦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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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丽莎 经纪人

    去找男方的家人,找那个男方当时单位的同事几个人,一起到建委去写证明,就行了,就是手续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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