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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未到期,违约金怎么算

我租了一年的房子,还有4个月到期,房租是2500一个月,现在中介要提前收回了,解除合同。合同上写了有5000的违约金。并且当时答应我搬走的时候我装修的东西是给我折价补给我的。但是,这一点没有写进合同里。当时他们负责人跟我承诺的。现在,房子要我提前搬走,合同上写说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但是,现在在赔偿上我很不能接受,他们说只有违约金。我装修的东西没有补偿了,因为房东要把房子卖了,东西房东也没有用了。我觉得这个说法我很不能接受。并且还有4个月的宽带,而且,由于他们的空调不是很好,我刚住进来就加了氟利昂,并且,在夏天的时候在客厅里装了一个挡隔的帘子,但是用了还不到半个月,他们让我搬了,这些他们本来跟我承诺是给我赔偿的,现在又说没有了,原因是房东房子卖了,这些东西他们也没有用了。另外,他们是7月13日通知我的,所以说让我8月13日要搬走了。但是,我由于自身的原因,8月13日没有办法搬走,并且,他们当时只是通知我,并没有与我协商具体搬出去的日子。但是他们说8月13日必须要搬走了,可是我没有地方搬。寻求大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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