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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动迁货币补偿买了商品房 原始户籍地址没迁过去要交税吗?

本人上海的 2000第一次拆迁时是货币补偿 然后用补偿的钱买了商品房 之后又拆迁 然后用房票买了安置房 现在要把安置房过户给买家 房产交易中心的人说我户籍地址与拆迁地址不一致 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呢

全部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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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贺一鸣 经纪人

    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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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伟 经纪人

    这要看是在哪个区域,有些区域动迁安置房是没有免征增值税的,还有就是必须要有动迁协议才能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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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晏嘉文 经纪人

    就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没有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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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军 经纪人

    如果你的房子没满两年需要缴纳增值税 如果满两年 不需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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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正军 经纪人

    理论上是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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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刘辉 经纪人

    房东到手价,增值税下家客户方缴纳。用动迁款房票卖房没有增值税。教育中心说户籍不对是怀疑房产是不是属于你的。进行身份核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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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宁宁 经纪人

    只要是售后公房都是没有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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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金祥 经纪人

    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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