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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买的房子,夫妻共同财产,父亲突遇死亡,房产证上是父亲名字,母亲健在,能卖此房吗?税费

家里第一继承人,只有我们:姐弟三人和母亲 1、母亲现在能卖此房吗? 2、卖的话,过户过程中,我母亲涉及什么税费,这些税费都是怎么计征的? 最好是河北省地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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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丹 经纪人

父母双方有一方过世的,属于过世一方的财产即发生继承的问题,作为继承人可以提出继承要求。但作为子女,为了尚健在的老人的情感考虑,最好还是在两位老人都百年之后再提出继承要求更妥当些,不过,如果家庭情况比较特殊,有时早点解决比晚解决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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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朝忠 经纪人

    2010年买房只有父亲一个人的名字应该是单独所有,母亲卖此房需要女子出示放弃继承权利的公证,重新办新的产权证,然后卖此房,因房子没有满五年所以有全额营业税,有20%的个所得税,其他都是小额税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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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文杰 经纪人

    可以看,只要出据一个死亡证明,还有你们姐弟三人弃权给你母亲,就可以卖了,税有:个税,营业税,调节基金,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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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杰 经纪人

    这个要看你母亲占有多少房子的产权了。如果是50%那就要交50%的20%个人所得税。还有就是买卖房子的一些税费。上家有个税和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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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长桥 经纪人

    可议卖但首先要办继承之后才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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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丹 经纪人

    父母双方有一方过世的,属于过世一方的财产即发生继承的问题,作为继承人可以提出继承要求。但作为子女,为了尚健在的老人的情感考虑,最好还是在两位老人都百年之后再提出继承要求更妥当些,不过,如果家庭情况比较特殊,有时早点解决比晚解决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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