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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省购房,2007年10月底签的购房合同,到2009年8月才交房,可否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钱?

工作地点在安徽,在南京购房,2007年10月底签订的购房合同,但是2009年8月才交房,2009年8月办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包括契税),8月还能不能提取安徽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我这个是在南京按揭贷款7年,且现在已经还款一年半。其中提前还款了一些,现在还需要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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