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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时违约责任问题

你好,: 我在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碰到如下问题: 双方中介处签订了二手房交易协议书,同时后来在交第一笔房款时,签订了一张将总房款100万作价60万房价和40万装修费的附件书(大家都签字),后来我向卖家说我要请装修机构来评估是否值40万的装修。现在卖家和中介要我写保证书,说明40万装修费的事情,否则一定要以100万算房价。我当然不肯。 现在的问题就是: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导致我无法办理各种贷款手续(因为协议上写卖家有义务配合办理各种手续),而且卖家不能按时交房,责任如何算?我到现在为止一直是按合同在处理事情,但是写保证书我肯定不想写。 如果打官司,结果会如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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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丽 经纪人

原价100万帮您合同做到60万,是帮你省税的,40万做成装修补偿费只是一个名字,没必要太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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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莉丽 经纪人

    原价100万帮您合同做到60万,是帮你省税的,40万做成装修补偿费只是一个名字,没必要太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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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营 经纪人

    你写的比较模糊,不过大概意思看明白了!我觉得你的这个要求根本是没有必要的,现在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都会写两个价钱,一个是房价,一个是装修价,两个价格加到一起就是你实际交付的房款!这么做的原因是为了让你少缴纳点税费,60万的价格是网签价,你缴税按照60万去交,当然,100万也能写,那你就多出点税费就行!只要你乐意就可以!你说你给人家要装修费用说明书干什么用呢?对你有什么意义吗? 还有就是:你下面那个问题问的挺无聊的,你们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面有违约责任的,估计你是根本就没看或者没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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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笑诗 经纪人

    1.有可能是因为逃税才会这样操作的。这40万会以现金形式给业主。 2.打官司最多是解除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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