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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后房产问题,公证问题,户口问题。。。。谢谢!

目前两人的状态是打算明年结婚,于今年5月份付了期房的购房订金,首付还没付齐。当时买房的时候为了首付30%,所以对方把户口迁入当地落户,地址是这套房的地址幷以对方名义贷款按揭。 问题一:首付是对方出资,将来结婚后是否是属于共同财产? 问题二:当初双方协商承诺今后这套房产归我个人所有,是否在交齐首付、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写我的名字,将来房产证下来时就直接是我的名字? 问题三:在签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是否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这套房属于我个人财产?问题四:将来要是婚姻出现问题,房屋贷款人是对方,并且对方的户口落在这套房屋上,对我会有什么影响吗?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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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群 经纪人

    如果对财产不放心,你可以做财产公证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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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洪亮 经纪人

    答案一:婚前买房不算共有财产! 答案二:只要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写的是你的名字,房产证上就只有你的名字! 答案三:不需要公正! 答案四: 木有什么影响,此房是婚前买的,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买房不算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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