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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5年租用了20年国有土地建厂房,没有到期甲方想单独终止合同

我在土地上铺了水泥地,盖了彩钢棚,安装了设备,投入了人工生产,甲方这时想卖给他人,要我搬迁,我可以获得以上的赔偿吗?对我生产造成的影响有赔偿吗?搬迁费甲方要负责吗?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特别说明这部分,只说了按合同金额比例赔偿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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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朋 经纪人

    甲方要付全额赔偿、合同违约金、还有你的经济违约金等等、详细你可以去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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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利兵 经纪人

    可以赔偿的上了法庭也是有道理的除了你们的合同另外还有合同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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