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网 > 济南房产问答 > 济南交易过户 > 济南资金监管 > 我是位卖房者,和中介签了份委托公证书,一份假的同贷书,把房产过户到买方名,至今收不到佘款,怎么办?

我是位卖房者,和中介签了份委托公证书,一份假的同贷书,把房产过户到买方名,至今收不到佘款,怎么办?

我是位卖房者,2月12日和买方签的房产买卖合同〉,一、约定30天内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二、银行实际贷款差额在完税当日付清;三双方拟同贷书出后一个星期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四、买方逾期15天没有付清余款的我们有权没收定金及首付款作为违约金,解除合同,和中介委托公证书。3月8日出了份假的同贷书,房子已被过户到买方名下,买方又没再向银行贷款申请(说政策变了,社保不够一年),余款至今未付,现在买方社保够一年了。现在中介又告诉我只能用已过户到买方的房产证向银行做抵押贷款,而且银行放款不能划在我的账上,这叫消费贷款或是置换式贷款!请问买方算违约吗?我们如何是好?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陈贺 经纪人

    买家说的政策变了,社保不够一年没去贷款,这样可以算是买家违约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过户给买家,中介也要承担一点的责任,建议你寻求法律援助吧,找律师来处理吧。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