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土地 > 父亲出资修房,土地证和房产证上是哥哥的名,属宅基地房,房产证的共有人栏里有父亲、我、和嫂子的名字。

父亲出资修房,土地证和房产证上是哥哥的名,属宅基地房,房产证的共有人栏里有父亲、我、和嫂子的名字。

父亲和我是非农户,哥哥和嫂子是农户,我可以拥有房产吗,占多少?事实上房子是为兄弟两人建的,父亲说写个分单,在他下世后,我就可以获得一半的房产,前提是只要共有人签了字。办证时我未婚,现在我已婚。这能行吗?如遇拆迁,我能拿到一半的房子或赔付款吗?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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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银朋 经纪人

    如果您父亲去世了,无遗嘱情况下您母亲占66.66%的份额,您和您哥哥每人16.66%,没你媳妇儿和您嫂嫂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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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良 经纪人

    你们的家庭人员如果对这个分单都没有异议,可以做一下公证,这样就不会再出现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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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固华 经纪人

    您好!宅基地非产权用地,是属于村集体用地产权!集体产权是只有使用权的!不管是不是农业户口,只要你和你老婆的名字在户口本上是在这个房子里,拆迁你就可以分到!如果你们的户口不在里面,你父亲如写过分单算遗嘱处理,也可以分到房子,但是建议你最好携家人拿好分单去公证处做个公正最为牢靠!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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