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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3层)但是这个仓库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只有农用地转让合同。请问能否把两处产权转移到我名下?

,我家是湖北一个小市,我家有自建房80平,家后有菜地100平。目前的情况是这样的:自建房(3层)手续齐全,菜地去年整改为一层仓库自用,但是这个仓库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只有农用地转让合同。现在自建房户主(母亲)去世,按照其遗嘱房子由我继承。我目前面临要结婚,请问能否把两处产权转移到我名下?具体有什么样的程序?大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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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7 热心网友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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