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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动迁安置福利享受及协议效益

1、姑姑在离婚前享受过姑父单位里分房子(姑姑家3口人)和买过一套房子(其中有爷爷奶奶户口),她离婚后,她把她所得的该房子给卖了,爷爷、奶奶和她的户口迁至我这,她能享受的到我家动迁安置福利吗?他们3个人的户口性质属于什么(空挂)?他们有居住权吗(户主是我爸爸,产权证上的名字是我爸爸和妈妈)?2、在动迁前双方签署相关协议并公证,在动迁组执行时,我该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张路 经纪人

    你们签订的协议有效。他们空挂户口没有居住权,享受过一次动迁补偿就不能再享受第二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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