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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户口迁出后对原来使用权住宅还能再次享受拆迁分房吗?

我是回沪知青子女,十几年前因为拆迁曾和外公外婆舅舅共同分得一套使用权的住房。外公已在几年前去世,结婚后我将户口迁出。现在因为这套住房要再次拆迁,外婆和舅舅说想把现在的使用权房买下转成产权房,希望我签字同意办理此事,因为房票簿上有我的名字。我想问如果我签字同意办理此事,那么他们在转成产权房后是否可以把我从房产证上去除?因为我户口已迁出。是否今后这套住房拆迁我就不能再次享受拆迁分房的权益?如果不同意签字的话我是否有权享受该套住房的拆迁分房?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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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文 经纪人

    如果想保证你的利益,在转产权的时候,把你的名字也加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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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春林 经纪人

    办房产证若没你名,按目前政策是不享受,按目前使用权或你不同意签字,是可以享受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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