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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月3日在**地产中介公司**区大寨路附近看了一个小户型房子,房子都已经推迟了一年多没有交房,结果他们现在以种种借口不退还我的诚意金。

律师,你好: 我5月3日在**地产中介公司**区大寨路附近看了一个小户型房子,当时他们的客户经理介绍的很有诱惑的:说是开发商五证中有一个证,首付9万,百分之四十,月供900.我们当时由于晚上八点左右过去的,着急回家,但是听她那么一说,就没有仔细了解,就说对这房子有意向,他们催着我们交了1000元的诚意金非定金,让我们第二天在过去补交9000元。第二天,我去开发商那里详细的咨询了一下房子,结果,开发商是五证全无,开发商根本靠不住,房子都已经推迟了一年多没有交房,而且房子的月供900是2010年时候算的,现在算来的话,月供要1100元,这就跟他们之前给我讲的相差很大。了解之后我就过去找他们退钱,结果他们现在以种种借口不退还我的诚意金。钱虽然不多,但是我真的想通过法律来维护我的权益,还望您指点。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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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 热心网友

    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4、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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