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贷款 > 南京交易流程 > 甲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但事后乙返回了,他提出卖房一事是蛮着配偶进行的,自己的行为属于擅自处分

甲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但事后乙返回了,他提出卖房一事是蛮着配偶进行的,自己的行为属于擅自处分

共有财产,主题资格不合法,主张合同无效;甲认为根据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即使合同被认为无效或撤销,乙仍然应当就其过错承担由此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结论:甲的述由正当,其请求应该给以支持。 这样对吗?

全部5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吴洁 经纪人

    有效合同 可要求赔偿

  • 了解ta 头像
    盛亚军 经纪人

    对的,,合同是生效合同,。所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 了解ta 头像
    孟伟 经纪人

    签合同时,买卖双方必须签字生效,买方可以本人执行,卖方必须所有产权人签字生效,隐形共有产权人也必须签字,或书面同意,否则合同视为无效。

  • 了解ta 头像
    杨龙 经纪人

    合同签了。那么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 了解ta 头像
    陆超 经纪人

    对的啊,甲方是守约方,合同是有效的

共 5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