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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产公证后的问题。

有位好朋友现在生意上遇到点问题,急需资金周转向我借款20万元,为了保证还款,他愿意将名下的一套房产作为此借款的抵押物,我们一起到公证处做了公证。现在我想知道,如果到期他还不了钱,我能否有权利对这套房产进行买卖,不需要其他的手续?及到时办理的流程?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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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晓华 经纪人

    你不说说一起去公证处作了公证么,公证的内容就需要有这一条:有权出售此房并接收房款,取得应得的借款和利息。 到时作委托公证,委托你全权出售此房并办理过户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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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怀刚 经纪人

    公证书里面肯定有你们的约定事项,一切可以按照公证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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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建秋 经纪人

    公证的话,始终有一点的风险,要谨慎而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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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科 经纪人

    可以直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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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仅仅是做了公证而没有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么? 那有点危险哦。 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而对方又将房产卖掉的话,你的钱可能很难追回来(指的是对方把钱用光了,没有偿还能力) 如果办理了抵押就好办了,对方是无法将房屋转让过户的,假如借的20万元还不起了,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申请将房屋卖掉,你把欠款收回来了,剩下的部分还是要归还给对方的。当然,房子买不够价钱的话,你也至于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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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立后 经纪人

    如果他还钱还不了,您可以拿着他的房产证,以及公证书,去房管局办理相关产权转移手续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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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秀超 经纪人

    肯定要过户的手续啊,这个是必须的,必须要到房管局过户才能划到你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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