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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取得的房屋产权如何分割?

2005年前单位异地搬迁,按户发放了购房补贴,2006年离婚,离婚时法院判决电视等7种实物财产归男方,其他财产归女方。2006年11月女方购得房屋一处,(单位集体购房,购房款包括住房补贴)2007年8月取得时间是房产证。现在男方起诉要求分割房屋,请问:男方能分割房屋吗?他还能分割住房补贴吗?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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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超 经纪人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做了财产分割,电器的7大件实物归男方,其他归女方,财产分割完毕,那就是说,购房补贴已经判归女方了,所以男方现在无权分得购房补贴,更无权分割房产,因房产是你们婚后个人财产购得,与男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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