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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违约难道给我们的补偿就这么点??是否合理?

我们10年11月签的合同~!交了百分之30的首付,10万。合同签订11年12月31交付使用。现在都7月了,由于牵扯到拆迁问题,现在还没有开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拆迁完。就是说现在盖,今年也弄不完了! 回家仔细看了一下合同,合同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除不可抗拒原因。如未交付,等3个月以后才可以上诉,提起违约赔付。赔付为以交房款的千分之3。 如我们在12月31日再加上3个月。就是12年3月31日以内退房的。我们要交千分之三的违约。 现在一算他们违约了才能陪我300元钱!! 这合同是不是签的不对。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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琚小峰 经纪人

一般的情况是签过买卖合同的话,如果违约,违约方就要赔付违约金最高为房价的20%,如果合同里面有详细的违约责任的话,就按照违约责任来办,你的这份合同是否合理还需要咨询相关律师。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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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琼林 经纪人

    签正规的买卖合同上海是最高30%总房价款的赔偿有明文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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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光巧 经纪人

    应该是每天的赔偿额是千分之三即300元吧,要不然这个也太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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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琚小峰 经纪人

    一般的情况是签过买卖合同的话,如果违约,违约方就要赔付违约金最高为房价的20%,如果合同里面有详细的违约责任的话,就按照违约责任来办,你的这份合同是否合理还需要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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